問題:
A. 過去數年曾多次因違例駕駛被扣分,但並沒有認真記錄所扣分數。可向何處查知現時已被扣多少分?
B. 設若過去兩年已被扣13分。最近在一宗交通意外中,被控兩項罪名成立:一)「不小心駕駛」 二)「在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各被判罰款及各扣5分。是否在被取消駕駛資格後,總共被扣之23分會同時被取消?
答案:
A. 如需索取你的違例駕駛記分紀錄,可親身前往香港軒尼詩道一號熙信大廈三樓,警方「交通違例判罪紀錄辦事處」申請「交通違例判罪紀錄証明書」,並須繳付指定的費用(查詢電話:2866 6552)。
B. 在已被扣13分的情況下,當再被扣5分時,便已達18分,會被法庭取消駕駛資格(一般初犯會被取消3 個月),而該18分便會同時被取消。至於同日的第二宗違例所扣之5 分,則會被保留。當兩年累積至15分時,便會被再次取消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