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常見詞彙簡介(A) (00年11月)
上期已同大家簡單介紹汽車保險之分類及投保時要注意的地方。今期打算同大家介紹汽車保險/保單內常見的術語及意外發生後向保險公司申報索償的須知。
以下是一些在汽車保險或保單內常見之術語或詞彙:
無賠償折扣 (NCB亦稱NCD– No Claim Bonus/Discount):
意思是指如果被保險人於受保期內沒有向保險公司提出申索,保險公司會於翌年度保單給予被保險人無賠償折扣簡稱NCB。以私家車為例,如被保險人在保期內一直未曾提出申索,保險公司就會於續保時按年遞增10%NCB直至60%為止;如果受保汽車為商用車輛,最高可享有30%NCB,詳細計算可參考下列表格。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考慮意外是否由被保險人所引起,只要被保險
人於受保期內有申索記錄,保險公司就會於續保時扣去30%NCB。例如我有一部私家車,現有40%NCB,但於今年發生交通意外,事件起因是對方剎車不及撞向我車車尾,我亦就該意外向保險公司申報及獲得自車損毀的賠償。直到下年保單續保時,我車保險會被扣去30%NCB,即時完全沒有NCB,因私家車保險沒有10%NCB的 (私家車保險一開始由20%NCB計算)。至於意外是由對方所導致,究竟可否向保險公司取回NCB? 在此例子中是不可以的,因保險公司已向我作出賠償。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按以下兩點因素同意保戶取消申索及放回NCB:一) 意外中沒有任何人受傷。因根據香港法例,意外中有法定責任一方的車輛之保險公司,必須向傷者作出賠償,就算該車輛的車主沒有向保險公司申報[詳細可參考香港法律Motor Vehicle Insurance (Third Party Risks) Ordinance (Chapter 272) Section 10]。二) 保險公司就該意外已作賠償或就該意外已支付任何使費如公証行評估報告費等。
當保險公司同意保戶取消申索並放回NCB時,一般情況下須要保戶簽署一張由保戶自行承擔就該意外的所有責任的聲明,以解除保險公司之保單責任。
保費附加費 (Premium Loading - 俗稱加Loading):
一般情況,當保險公司審核投保人投保時,會按個別因素增收若干附加費。而這些通常是令保險公司增加所承擔之風險的因素,例如投保人過去之索償記錄或交通意外記錄(例如去年保期內有多宗索償記錄);所投保之車輛類型或性能及過往失竊記錄(例如近期有多部四驅車被盜竊,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對新投保或續保之四驅車加收附加費);投保人之職業(例如特技人或賽車手等)、年齡太輕及駕駛經驗淺等,都可能令保險公司加收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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