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放大鏡〉之十六:報了保險,失了NCD ― 能否失而復得? (05年5月)
很多人都知道,交通意外後為保障自己利益,應該報保險(尤其是意外責任在己方或不清晰,或意外中有人受傷),以應付第三者(包括己方乘客、對方司機及乘客)將來可能向自己提出的索償。但是報了保險之後,保險公司通常在下次續保時便會扣減你的NCD (No Claim Discount),即「無索償折扣」,(或稱 NCB, No Claim Bonus)。 NCD 能否失而復得呢?
扣減「無索償折扣」(NCD)的問題
客戶向保險公司報告意外事件時,保險公司會要求客戶填寫及提交索賠書(Claim Form)。保險公司收到索賠書後,就會立即開檔處理。開檔的同時,索賠部(Claims Department)會立即通知核保部(Underwriting Department)有索賠出現,即使仍末知道意外責任誰屬,NCD亦會被扣去。因此,車主需要留意,當發覺意外責任不在己方時,便可考慮立即取消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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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何時向保險公司取消索償
一般情況下,警方會在意外發生後的三至四個月內,向所有是次意外的有關司機,發出意外調查結果通知,說明那位司機會被檢控什麼罪。至此,車主就可知道意外責任應屬那方。但最後責任誰屬,還要待三、四個月後被檢控的司機被法庭裁定罪名後才作實。若確信意外責任不在己方,可立即取消索償。但若警方將會控告自己,那要怎樣做?當然是不要取消索償, 還應預備墊底費(Excess)。這個階段保險公司是很少會問客戶取墊底費;多數會在收到第三者索償時才會問。但要注意,若警方不檢控任何一方,而意外又有其它人受傷,最好亦不要向保險公司取消是次申索,因為己方乘客、對方司機及乘客,都會有可能提出民事索償。
怎樣申請取消
投保人可向保險公司的索賠部,提出取消是次申索。索賠部會發出一封「申索取消信」(Withdrawal Letter)予客戶填寫,一般意外如沒有其他人受傷,投保人填寫及寄回保險公司後,就可取消是次申索。但要注意,「無索償折扣」的贖回,一般限於與意外發生同一受保時期(Insured Period);若過了受保時期,投保人要取消申索,未必能贖回已扣減的無索償折扣;但要看個別保險公司的處理而定,故如有疑問,應向你的保險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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