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鄉村一處例:駕車失控引致車內乘客受傷,保險免責!?(08年9月)
今年二月,孫先生於深圳布吉駕車帶同太太到郊外遊玩,一時不小心汽車失控引致車內太太受傷。事後,孫太太以第三者身份向孫先生的保險公司提出索償,卻遭到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孫太太在該次交通意外事故中並不屬於汽車保險中的第三者。孫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同樣情況下,香港的保險公司會向傷者理賠,為什麼國內的保險公司拒絕向孫太太賠償呢?
隨著中港貿易的急速發展,愈來愈多司機須要駕駛車輛中港兩邊走;但很多香港的車主或司機卻未必知道,原來在中國內地,駕駛汽車引致車內乘客受傷,根據內地保險公司的汽車保單條款所規定,是拒絕作出賠償的。
在香港,根據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所規定,除保險人(保險公司本身)、被保人(意外事故中所駕駛車輛的司機)外,其它向保單提出索償的人均定義為第三者,亦即屬於「第三者責任保險」 的保障範圍。但在中國國內的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亦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中卻明確規定及列明,所謂「第三者」 是排除三種類別人士;包括保險人(保險公司本身)、被保人(車主)及發生交通事故時的司機及其車內的乘客等。據說,原因是國內的汽車保單是在數十年前所設計的基礎上演進的,當時幾乎所有汽車都是「公家」車,車上人員或家屬受傷均會得到作為被保人的「公家」照顧或賠償。現在擁有私家車的民眾多了,當時的保險條款現在看來便愈來愈不合時宜了。
故此,現時在中國國內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而涉及車內乘客,單是購買汽車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是不足夠的,建議經常駕車北上的讀者可考慮在購買該等保單的同時,附加購買一份「車上人員(乘客)責任保險」,該保險屬於附加保險,即當意外事故發生而導致車上乘客傷亡時,保險公司將承擔有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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