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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保通訊 > 民事索償盲公竹
民事索償盲公竹 (第十一期)
有證有據,點到你唔賠?(02年1月)


常說「香港是講法律的地方」,而法律又是講證據的。

在交通意外追討賠償行動中,無論對方是保險公司或者是肇事車主司機,苦主都有責任主動提出證據,證明對方須要賠償自己的損失。苦主須要提供的證據主要分為兩方面。

第一, 要有證據證明該意外確實是由對方疏忽所引至。

這牽涉到意外的實際過程。不問而知,如果只就雙方各自對意外的描述或理解而作出判斷,必定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成功說服對方保險公司或是法庭,最理想就是有一位獨立的第三者證明對方確有疏忽。在此情況下,警方成功檢控疏忽者「不小心駕駛」的記錄,自然就是最有力的證據。然而,警方控告肇事一方不小心駕駛,乃是為警惕、阻嚇及懲處有影嚮大眾安全的人士,並非為了協助苦主追討賠償。故此警方記錄的重點只會針對被告人的疏忽行為是否有違犯交通法例,並不一定會提到苦主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疏忽引至。尤其是牽涉多架車輛的交通意外,往往被檢控的一方並非真正須要對苦主的損失負責賠償的一方。例如一宗七車連環相撞的交通意外,警方只成功控告最後一架車的司机不小心駕駛,苦主的車輛卻是頭車。研究過警方提供各牽涉車輛的損毀照片後,發現第三、四、五、六架車均損毀輕微,唯有第二架車的車頭及苦主的車尾損毀嚴重。綜合上述情況,做成苦主損失的肇事者有很大機會是第二架車而並非被控不小心駕駛的第七架車。雖然上述例子,警方的控告記錄並無明確點出對第一架車須負責的人士,但第一架車的苦主仍須要基於警方的記錄而去推斷誰須負責。如果沒有警方的記錄,可能甚至各車的排列次序也弄不清楚,更遑論追討賠償了。

當然,正如上一期通訊指出,民事和刑事的判斷準則不同,警方未能成功控告或不予控告肇事者並不表示苦主不能從民事途徑追討賠償。如果沒有警方作為獨立證人,那麼有沒有其他獨立第三者可證明對方疏忽呢?如果有的話,在進行法律程序之前可以用書面聲明提交保險公司,必要時甚至可以用誓章(經正式程序宣誓的聲明)的方式提交,這樣該文件的可信性自然大大提高。不過要提醒大家,如果宣誓者明知誓章的內容不真確而仍然作出宣誓,則是犯了發假誓的嚴重罪行,須要負上刑事責任。另外,誓章的內容應盡量限於事實的描述,如果宣誓者並沒有清楚目睹事實的經過,則不宜作出太多的估計、猜測和個人意見。法律程序開始後,根據普通法,誓章內容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假的情況下,一般都會被接納為事實的真確描述。但因為被告有權利盤問所有證人,所以法庭仍會要求證人親身出庭宣誓作供和接受盤問。

如果沒有任何獨立第三者作證,苦主或苦主的授權司機的證供固然亦會被接納為證據。一般而言,雙方都會提交警方調查時所落的口供作為證據,不過法例亦沒有限制雙方使用重新寫就的證供。要留意的是民事法律程序展開後,法庭一般都會指令雙方交換文件(包括警方調查時所落的口供),如果新的證供和當日所落的口供不同,則該證供的說服力自會大大減低。同樣的規則亦適用於被告,即是說被告的一套說法亦會被法庭接納為證據。在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法庭除了聽取各方的證供外,還要考慮一些「環境證據」,例如車輛的損狀況、現場的環境及當時的交通情況等等,從而判斷那一方的證供較可信並進而作出裁決。可以說,苦主能夠提供的證據愈少,整個申索過程的變數就愈多,難度自然就愈大。

第二, 要有證據證明損失的銀碼確實曾支付並且合理。

通常苦主的損失中最重要的部份為維修汽車的費用。這個銀碼數目如何,對方當然要求苦主提供實質的證據證明。所以苦主所有有的實際損失都要有正式單據,有時甚至須要傳召該收款人士出庭作證。

然而,並非所有維修費用都可以向對方追討,苦主有責任主動證明該維修費用乃是市場上合理的價錢。有甚麼證據可客觀地證明維修的價錢合理呢?固然就是公証行的報告。通常公証行的職員會在汽車維修前拍下照片,並於收到有關文件後對汽車的維修費用作出獨立公正的評估。公証行在評估報告中,除了會評估該車輛維修的合理價錢及時間外,還可能會對損毀部份是否該意外造成、或該車更換新零件後而致增值部份的金額若干(Contribution to Betterment,俗稱“折舊”)提出意見。一般來說,維修費用於扣除“折舊”後的銀碼才是苦主可以向對方索償的損失。

另外,如果苦主有任何其他的實際損失,一般都須要有文件為證,例如的士費,苦主應該記錄乘搭的士之來回地點及用途並請司機開出收據﹔如有租車費用,亦應從出租公司取回租車合約及收據等文件。話說回頭,大家應緊記並非所有支出都可以索償,對方只需賠償合理的損失。至於何為合理呢?譬如每天繁忙時間乘的士來回旺角及中環是否合理呢?這些損失並沒有任何公証人可以作出評估。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就只有交由法庭審理。法庭可能需要了解一下苦主為何一定要乘搭的士呢?為何不能乘搭地鐵呢?…等等,從而判定該費用是否合理。如果法庭判定該損失為合理的話,無論苦主提交多少單據證明都沒有意義,甚至有機會被判需負擔所有堂費及律師費呢!

所以請大家緊記兩點:第一,保留所有有的單據;第二,遇到需要開支的時侯先衡量該支出是否合情合理。最好就能盡早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以免增加自己的損失。


(本欄並非法律意見,若有疑問,請咨詢閣下的律師或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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